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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价中标对工程造价咨询行业的危害及相关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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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造价咨询公司参加了江西省境内的一些公开招标的工程造价咨询项目,这些项目都是要求甲等咨询企业参加,招标单位均是按照低价中标的原则确定中标单位。例如:今年六月南昌市市政公用集团公司招标的工程结算审核项目中标价为[2013]1177号文的1/3,今年八月樟树市城投公司公开招标的全过程跟踪审计项目中标价也仅为收费标准的1/3;还有:丰城市城投公司、九江学院等单位公开招标的结算审核项目,中标价均不到收费标准的1/3,参与这些项目投标的单位均为甲等咨询企业。作为甲等咨询企业,是我省工程造价咨询行业的龙头企业,理应率先垂范,遵纪守法、严格履行诚信自律公约;然而,许多甲等咨询企业的作法竞是如此不堪,工程造价咨询市场的现状是如此惨不忍睹!这种无视收费标准、公开压价竞争的行为,是对国政策、行业管理制度及行业诚信自律公约的公开挑衅,是对造价咨询行业服务宗旨及职业道德的公开背叛;甲等咨询企业的这种恶行影响甚广、危害极大,长期以往,造价行业势必演变成造假行业,这种低价竞争的行为更是自毁前程、自我毁灭的蠢行啊!对此,我们痛心疾首,我们强烈呼吁:行业主管部门、行业协会乃至全行业应该立即行动起来,采取严厉有效的措施,共同制止这种恶性竞争之风的漫延。为此,我们提出如下意见和建议:

一、造成工程造价咨询业务低价中标的原因

(一)投资者要求至大限度地节约投资的心态决定

由政府投资的工程项目,其项目建管单位均要求按照该项目经批复的概(预)算各分项投资计划加以控制;而在目前情况下,政府投资的工程项目,其批复的概算中大部分均未考虑工程造价咨询费用,包括:预算偏制费、结算审核费及全过程造价监控等项费用,那么,工程造价咨询费用只能挤占建设单位管理费、预备费等其他项目费用,这样,便导致建管单位务必以至小代价,即通过招标以至低价格招聘到工程造价咨询单位。

由集体或个人投资的工程项目,其投资者更是追求利润至大化,务必节约每一笔资金。以房地产开发商为例,作为每一成熟楼盘的开发商,基本都聘用了一批实力很强的工程造价人员,对其投资的项目在工程造价方面都有严格的管理和控制,其签订的施工合同大多数是固定价格包干合同(固定总价包干或固定单价包干),在施工过程中极少发生变更和签证。有些开发商之所以需要聘用中介机构进行工程预结算审核工作,无非是在工程价款结算过程中与施工方发生纠纷、或投资人之间产生不信任、或者为办理房产抵押贷款等手续应该要有工程造价咨询机构出具审核报告等原因,故开发商不得不以至少的费用聘请工程造价咨询单位从事工程咨询业务。

(二)激烈的市场竞争导致工程造价咨询价格的至低化

目前的工程造价咨询行业,就市场而言可谓“僧多粥少”,也可说是鱼龙混杂,素质参差不齐。有些工程造价咨询单位没有稳定的自有办公场所,没有长期固定的工程造价人员,每接到一单业务就临时招聘一些闲散的工程人员草草完成,属于典型的“打一枪换一个地方”的游击队伍,他们根本就没有作长远打算,所以他们根本就无视国颁布的行业收费标准及行业诚信自律公约,更不顾行业长远发展的大局,以至低价格去恶性竞争、抢占市场、招揽业务,这无形中也满足了当前市场的某些需求,迎合了一些投资方搞形式、走过场的心理需求。

(三)有限的市场导致工程造价咨询行业的价格战

目前,就我省的投资对象而言,凡属政府投资的能源、交通等重要的项目,几乎都把我们工程造价咨询行业拒之于门外;而近年来重要的项目投资占到全社会投资总额的80%以上。我们中国的市场对外开放已经三十年了,而我国政府投资的重要的项目的市场大门对我们工程造价咨询行业还是牢牢封闭着,导致我们工程造价咨询行业只能在窄小的胡同中去碰撞,不被碰得头破血流才怪啊!我国目前政府投资的重要的项目的预(结、决)算权还牢牢地把握在政府审计部门手中。从我省政府审计相关职能部门情况来看,近十年来,由于政府审计部门人员多、项目多、任务重,对重要的工程的竣工决算审计限于财务资料的审计,即对工程项目的立项、资金来源、资金到位、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而对涉及工程造价的工程量、材料设备及人工价格几乎从未涉足。在这种政府龚断市场的体制下,一方面造成重要的项目投资的市场资源的巨大浪费,另一方面也使得工程造价咨询行业英雄无用武之地。

(四)法律与政策法规的缺失导致工程造价咨询市场变得虚无飘渺

目前,我国尚未将工程造价咨询行业的市场定位提到立法的程序,现有关此方面的政策法规只有二份文件:一是财政部1999年8月5日颁布的《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从事基本建设工程预算结算决算审核暂行办法》,该办法的宗旨是:“为了进一步提高基本建设工程预算、结算、决算编报质量,规范会计师事务所从事基本建设工程预算、结算、决算审核业务,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该办法将工程预(结、决)算业务划归注册会计师执业范畴,只能说从理论上规范了注册会计师对工程项目预(结、决)算进行财务审计的程序,没有从实质上解决工程造价审核方面的问题。二是财政部、原建设部2004年10月20日联合发布的《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财建[2004]369号),该办法也是目前我国工程造价咨询行业市场定位的主要而的政策依据。该办法第十四条规定:“单项工程竣工结算或建设项目竣工总结算由总(承)包人编制,发包人可直接进行审查,也可以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造价咨询机构进行审查。政府投资项目,由同级财政部门审查”。由此可见,作为我们目前工程造价咨询行业走向市场的政策依据的财建[2004]369号文,已将市场作了明确的划分,政府的投资市场由政府牢牢垄断,单项工程的结算可由发包人(业主方)直接审查,也可以由工程造价咨询行业进行审查;就是说对参与单项工程结算审核的小市场,把我们工程造价咨询行业的参与称之为“也可以”,显然把我们工程造价咨询行业摆在可有可无的尴尬地位。

(五)行业监管方式的单一性导致部分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有漏洞可钻

毋庸质疑,与其他行业相比,就我省而言,我们工程造价咨询行业的监管力度是至大的,成效也是为显著的。但是,不可否论,我们行业协会在抓行业诚信建设中制定的一些指标,以及评定行业诚信、杰出单位的一些指标很难具体量化。比如,我们行业协会着重抓行业收费标准执行情况的检查,在实施检查的过程中很难查深查透。有些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为了应对行业协会的检查,长年安排专人负责整理和报送检查资料,就象有些上市公司长年组织专人包装和造假财务信息资料一样。如此以来,造假者不仅能蒙混过关,甚至还被评为行业诚信、杰出单位;这种现象不仅出现在小的工程咨询企业,甚至还出现在个别甲等咨询单位,不得不引起行业监管部门的警惕和深思。

二、低价中标造成的种种危害

(一)工程造价咨询业务的低价中标必然导致咨询成果质量的低下

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虽然不能把营利作为的目的,但绝非慈善和福利机构。“收多少钱,办多少事”基本是市场经济社会不变的主题。工程咨询企业因为收费低,没有较为雄厚的资金作保证,一方面不可能花高价聘用一批高素质的工程造价人员,另一方面也不可能花大力气去做细致的工程咨询工作,只能粗制滥造。对于编制概预算或工程量清单,如果差错太多或漏洞百出,将会给业主方的招标工作、施工过程中的投资控制及竣工结算工作带来巨大的困难,甚至带来灾难性的结果;对于竣工结算审核工作,如果咨询方人员素质低下,可能无法胜任此项工作,即使勉强完成并出具了结算审核报告,也只能是一个糊涂的、不清不楚的结算结果。

(二)低价中标极可能导致工程咨询企业及人员执业道德的丧失

尤其是对工程结算审核业务而言,低价中标的咨询企业极可能采用“堤内损失堤外补”的办法,除明里向业主方收费外,还暗里向承包方收费以弥补低价中标的损失;此外,用低价聘用的非固定的工程造价人员,因其业务素质不高,执业道德不过硬,经不起承包方利益的诱惑,甚至与承包方串通弄虚作假,为了一已私利故意抬高工程造价,严重损害投资方的利益。

(三)低价中标极可能造成国有资金的的巨大损失

对于政府投资的工程项目而言,在项目竣工结算审核过程中,低价中标的咨询单位委派的工程造价咨询人员,因业务水平不够,对施工方报送的工程结算书中故意高估冒算的项目不能如实查出来,还可能由于执业道德的丧失,咨询企业及人员受利益驱动与施工方恶意串通,抬高工程结算价格,而且,投资方对此又缺乏二审或再监督机制,势必造成国投资项目的结算造价奇高和国有资金的巨大损失。

(四)低价中标极可能滋生腐败

对于政府投资项目而言,项目的建管单位、监理单位随着在项目施工过程中与施工方的长期接触,受到施工方利益的侵蚀,在工程结算审核阶段,往往与施工方站在同一立场,咨询方只能孤军奋战,依靠高超的技术水平、过硬的执业道德、灵活机智的谈判技巧,实是求是、客观公正地据理力争,才能保证在工程结算审核工作中不吃败仗,但这往往会遭致施工方恶意报复,这种事例在目前市场上屡见不鲜(本公司包括本人在工程结算审核工作中就曾多次遭到施工方的恶意伤害)。低价中标的咨询单位就很难保持客观公正的立场,无法保证工程项目的结算结果真实准确,往往是项目建管单位与施工方谈妥结算造价,为了对上级与对外有个交待,或为了解脱自身责任,需要花点小费用请一个工程咨询单位出具工程结算审核报告。他们表面上更需要装装样子,进行公开招标,低价中标的咨询企业正好满足了这种需求,从某种意义上说,低价中标也是市场供求关系的必然产物,而这种不正当的供求关系直接导致国有资金大量流失到个人腰包,造成工程成本高、质量低,建筑市场的腐败现象迅速慢延。

(五)低价中标严重扰乱了工程造价咨询市场,亵渎了全行业的诚信

诚信执业是当今时代大众高的呼声和全社会的迫切需求,也是我们工程造价咨询行业得以健康发展的必然保证。低价中标是一种没有诚信原则的投机行为,是一种以破坏行业大局而满足一己所需的短期行为,低价中标必然导致行业的恶性竞争;如此竞争的结果使得工程咨询价格越来越低,工程咨询成果质量越来越差,靠诚信执业和实力竞争的咨询企业无法生存,高素质的工程造价人员大量流失;市场将会一片混乱,执业人员道德沦丧,行业诚信丧失贻尽,从根本上颠覆了优胜劣汰的市场规则,甚至使全行业走向自我毁灭。

三、控制和杜绝工程造价咨询行业低价中标的几项措施

我国工程造价咨询行业自创建至今只不过十多年的历史,一路风雨一路尘,能发展到现在的局面已实属不易;低价中标是滋生在我们工程造价咨询行业的毒瘤,不能让这颗毒瘤侵害我们行业年轻的生命。如何有效控制甚至杜绝我们工程造价咨询行业的低价中标现象,笔者认为,这是一项艰巨而长期的任务,应该依靠全社会的共同努力,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加强行业立法,明确注册造价师的法律地位

随着基本建设投资规模的逐年增大,提高投资效率,控制投资成本已是摆在政府及其他投资者面前急待解决的问题。这些年来,虽然我们的工程造价咨询行业,我们的注册造价师们都在含辛如苦地做着控制工程造价、维护投资方合法权益的事情,但是,由于缺乏明确的法律地位,难于得到社会尤其是政府的高度重视;尽管我们有决心、有能力做好自身专业方面的事情,政府却不给我们充分施展的机会,我们行业只能检些由政府手缝中漏下的“残羹剩饭”维持生计;财政部、原建设部的二个《暂行办法》虽然给我们行业留了一条路,但把我们划为可有可无的边缘行业,让我们无法看到未来的希望;我们行业目前的处境犹如进城的农民工,哪处建设工地没有农民工的足迹?哪栋高楼大厦没流下农民工的汗水?但是,灯火阑珊的大城市哪处有农民工的一间小屋啊?!我们急切期待行业主管部门-住建部,会同财政部、审计署等相关职能部门,尽快草拟我们行业的执业法律-《注册造价师法》。通过立法确定我们工程造价咨询行业的法定地位、市场定位、执业范围、执业规范、权利义务、法律责任,能让我们的注册造价师们象律师、注册会计师们一样享受法律框架下的公民待遇,能让我们有一个稳固而广阔的服务市场,做到有法可依,以便我们行业能够以合法人身份、饱满的热情,更好地服务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

(二)严格掌握行业的准入门槛,从数量上加以控制

市场的无序竞争总是因“僧多粥少”造成的,饥饿使人丧失尊严、失去理智、甚至无规法律。我们行业目前正处于饥饿或半饥饿状态。市场的有限性固然是客观存在的,需要我们努力去开拓市场,更需要政府的大力支持,市场的主动权掌握在政府手中。防止“僧”的过多、咨询企业数量的泛滥,其主动权掌握在我们行业监管部门的手中,求人不如求己。行业监管部门在审批咨询企业的设立时,应综合考虑当前的市场份额及结构布局,做到结构合理、布局均衡。同时,还要充分鼓励做大做强,鼓励行业间的横向联合或合并,鼓励行业的品牌效应;还要让行业能进能出,对一些投机取巧、屡查屡犯的咨询企业及丧失职业道德的注册造价师要坚决予以清理,不能让害群之马影响到全行业的诚信和发展。

3、加强行业监管、监决遏止低价中标的事件发生

建议行业协会建立所有工程造价咨询招投标业务的备案制度。凡是参与投标的咨询企业无论中标与否,都有义务向行业协会报告并备案,让中标单位和中标价格置于全行业的监管之下,如果中标价格低于行业诚信自律公约规定的下限,则应及时予以严肃查处;如果参与投标的单位不及时向行业协会报告并备案,应视为缺乏诚信,记不良记录一次,并取消评定诚实守信和杰出的资格;这样,让竞争处于公开公平的环境之中,能有效地净化市场,让低价中标者无处遁形。

4、扩大社会宣传,提高全社会对工程造价咨询行业的共识

一个行业的兴起和发展离不开全社会的关心和支持,尤其是我们工程造价咨询行业,其业务与基本建设有关,我们的业务范围涉及到基建投资的各个领域,要引起全社会的普通关注,我们应该做好自身的推销和推广工作。一是可以借助我们行业协会与行业主管部门的政府平台,将我们行业的工作业绩(比如:我们行业审核了多少个基建工程结算,为政府和投资方节约了多少投资成本等)以季报、半年报和年报的形式通过新闻媒体向全社会发布,让全社会了解我们工程造价咨询行业是干什么的、干了些什么事,久而久之,不仅能让社会接纳我们,更会让大众认同我们。二是通过行业协会或行业主管部门定期举办一些学术讨论与工作经验交流活动,广泛邀请政府各职能部门及社会团体相关人员参加,通过讨论与交流,让社会各界人员更深刻地了解我们,知道我们行业的价值和功能所在,意识到工程造价咨询业是建筑业经济的守护神,并主动地去为我们做推广和宣传工作。三是由行业协会牵头,有计划地组织我省实力雄厚的工程咨询企业去参与省外重要的建设项目预结算审核项目的投标,对于大型项目可以采用联合体投标和联合执业的方式,通过走出去,扩大我们行业的影响,提高我省行业的知名度。只要我们不懈地努力,我们找市场,到时变成市场找我们,市场离不开我们,到那时,低价中标现象将无处可寻。

5、加强行业的诚信制度建设,树立全行业以诚信为本的宗旨

我们工程造价咨询行业与之打交道的是基建工程项目和与项目有关的建筑业,基建投资领域也是当前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资金集中的地方。我国目前的建筑市场可谓问题层出不穷,多少腐败官员都是倒在与基建工程投资有关的问题上。我们行业的执业行为和执业结果都直接影响着建筑市场的轶序,所以,我们行业的诚信建设尤为重要。诚信决定了一个人人生观和价值观的取向,诚信以否取决于一个人做人的良心,凭良心做人和做事是一个人做人的根本。古人云:“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与恶小而为之”、“志士不饮盗泉之水,廉者不受嗟来之食”、“穷且益坚,不坠青云之志”,我们的祖先是诚信的君子,我们的民族有着传统的美德;只是当代受到市场经济大潮的冲击,让有些人变得一切向钱看,变得自私自利、见利忘义了。“钱至上””影响和毒害了二代人,诚信制度建设不是靠几次全民运动就能解决得了,需要常抓不懈。我们行业协会可以试行建立诚信的信用考评制度,每年考评一次。考评指标要量化和细化,每年不仅要对诚信单位予以表场,还要对不诚信的单位予以惩戒,既要光荣榜,也要有黑名单,并向全行业乃至通过新闻媒体向全社会公布,让投机份子在我们行业无立足之地。其次,每年在对注册造价师和造价员的后续教育培训中,不仅要有专业技能与执业规范内容,还应加上诚信教育内容,让我们行业的每位从业人员有所触动、有所感悟、提高认识,加强诚信执业的自觉性。

诚信更属于道德范畴,是要求每个人自觉、自律的行为。每个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要抓好诚信制度建设,要树立诚信执业的理念,不能只停留在口头上,要落实到实际工作中去。在承接业务方面应该抛弃有业务就做、有钱就赚的理念,要分清楚可为与不可为。对本单位实力及专业技能不可胜任的事情不可为;对弄虚作假的事情,如:发承包方已定好结果的结算,只要我们走过场的事情不可为;对违反行业执业道德标准,如:低价竞争、无底线的报价中标的事情不可为……其次,在具体执业过程中,要牢牢把握质量线就是生命线的宗旨,将内部质量控制制度落实到每个人和每个工作环节,确保出具的审核报告和每份成果文件都是客观、公正、实事求是、有根有据的,经得起时间、历史和法律的检验。唯有这样,我们工程造价咨询行业的道路才能越走越宽、越走越远,才能在市场永远立于不败之地。

诚然,市场经济必然要引进竞争机制,竞争的结果是一个优胜劣汰的自然过程,也是市场经济发展的必然结果。笔者并不反对竞争和工程造价咨询行业的招投标,只是招投标价格应该是符合行业标准的,在公开、公平的环境中进行,应该摒弃无底线的低价中标以及导致的恶性竞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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